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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页)

最后他们一起去了一家酒楼,这样的酒楼周子恒自然是看不上眼的,不过孙扉都说了要吃的便宜点,他也不好暴发户一样的坚持去他去惯得地方,甚至也不好说你钱不够,就我来请这样的话。

这顿饭,周子恒吃的很少。

因为他是周家少有的挑剔的人,不是说他只吃人参鲍鱼,而是他是个吃客,非常注重食物的口感。

在周子恒看来,这一顿饭比他平时吃的不知道便宜多少,不过付账的时候孙扉还是一脸心疼。

一顿饭吃掉两百,孙扉不用装都觉得心痛,谁叫他现在花钱的地方多呢。

周子恒这才知道他一个月的工资只有1500元,付房租后就只有700的剩余。

几乎立刻的,他的商人本性作祟,周子恒马上觉得在这里投资建厂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廉价的劳动力就足够吸引人了。

饭后,他们一起走在开满合欢树的街道上散步。

周子恒和孙扉并肩,他比他高出半个头,侧头看的时候,周子恒能清楚地看见孙扉脸上的绒毛。

他们慢慢走着,他听着他用淡淡的声音讲着路两边的合欢树。

“你知道吗,很多人都叫它‘芙蓉花’,其实它的学名是合欢树。

昼开夜合。”

说着孙扉站到路灯下,停下自己的脚步,抬头。

在路灯的灯光下他用白皙的手指指给周子恒看那些合起的花。

他的手很美,不似女子的柔若无骨,纤细有力却又带有一点小小的苍白。

他知道自己的优势,所以在这个时候,在这样昏黄的街灯下,孙扉伸出了他的手,“可惜现在是晚上,不然你就能看见他的花了。

那花朵有点像绒球,开花的时候,叶子就和伞一样,花很红,也很香,秀美别致,恩,有少女婷婷婀婀般的涩涩青憷,让人久久不想离去。”

于是周子恒也抬头仔细打量,最先入眼的就是孙扉的手,他记得孙扉捡咖啡豆的样子,手和咖啡豆形成鲜明的对比,那个时候他就知道这个侍应生有一双美手。

而现在在这样暧昧昏黄的灯光下,他看他的手,孙扉是个很有味道的人。

他再次判定。

路过这条街道的行人看他们两个站在那个路灯下,嘴里不免要嘀咕上几句什么,一滴滴啊否晓得该掉噶狼里于塔皮啊?(一点点都不知道这条街上有流氓啊?)

可惜周子恒听不懂,而孙扉有些走神。

合欢树被孙扉说的很美,说着合欢树的美的孙扉也别有风味。

可惜周二少用他务实的眼睛横看竖看也没有发现这棵树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嘴巴上却说:“我很期待,如果哪天白天有空你再带我来看。”

从很小的时候,周子恒就知道自己和普通人家的孩子不一样。

他没有大把大把的空闲时间用来玩耍,他每一天都排满了各种各样的课程和宴会,即使偶尔因为表现出众而被奖励休息,他也不会把得来不易的时间花费在风花雪月中。

他不可能有时间看花,看草,看云,所以那个人才会说他是个只会赚钱的机器。

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是他不想,而是他莫可奈何。

于是自然而然的带上了一丝敷衍,他很快发现了这点。

心下一跳,怎么回事?他怎么就把自己的情绪给泄露了?是不是来到这座小城后日子太过安逸了?

孙扉不是聋子,可是他没有听出周子恒的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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