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故乡的回顾(第1页)

故乡的回顾

这回我终于要离开故乡了。

我第一次离开家乡,是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到杭州去居住,从丁酉正月到戊戌的秋天,共有一年半。

第二次那时是十六岁,往南京进学堂去,从辛丑秋天到丙午夏天,共有五年,但那是每年回家,有时还住的很久。

第三次是往日本东京,却从丙午秋天一直至辛亥年的夏天,这才回到绍兴去的。

现在是第四次了,在绍兴停留了前后七个年头,终于在丁巳(一九一七)年的三月,到北京来教书,其时我正是三十三岁,这一来却不觉已经有四十几年了。

总计我居乡的岁月,一裹脑儿的算起来不过二十四年,住在他乡的倒有五十年以上,所以说对于绍兴有怎么深厚的感情与了解,那似乎是不很可靠的。

但是因为从小生长在那里,小时候的事情多少不容易忘记,因此比起别的地方来,总觉得很有些可以留恋之处。

那么我对于绍兴是怎么样呢?有如古人所说,“维桑与梓,必恭敬止”

,便是对于故乡的事物,须得尊敬。

或者如《会稽郡故书杂集》序文里所说,“序述名德,著其贤能,记注陵泉,传其典实,使后人穆然有思古之情”

,那也说得太高了,似乎未能做到。

现在且只具体的说来看:第一是对于天时,没有什么好感可说的。

绍兴天气不见得比别处不好,只是夏天气候太潮湿,所以气温一到了三十度,便觉得燠闷不堪,每到夏天,便是大人也要长上一身的痱子,而且蚊子众多,成天的绕着身子飞鸣,仿佛是在蚊子堆里过日子,不是很愉快的事。

冬天又特别的冷,这其实是并不冷,只看河水不冻,许多花木如石榴柑桔桂花之类,都可以在地下种着,不必盆栽放在屋里,便可知道,但因为屋宇的构造全是为防潮湿而做的,椽子中间和窗门都留有空隙,而且就是下雪天门窗也不关闭,室内的温度与外边一样,所以手足都生冻疮。

我在来北京以前,在绍兴过了六个冬天,每年要生一次,至今已过了四十五年了,可是脚后跟上的冻疮痕迹却还是存在。

再说地理,那是“千岩竞秀,万壑争流”

的名胜地方,但是所谓名胜多是很无聊的,这也不单是绍兴为然,本没有什么好,实在倒是整个的风景,便是这千岩万壑并作一起去看,正是名胜的所在。

李越缦念念不忘越中湖塘之胜,在他的几篇赋里,总把环境说上一大篇,至今读起来还觉得很有趣味,正可以说是很能写这种情趣的。

至于说到人物,古代很是长远,所以遗留下有些可以佩服的人,但是现代才只是几十年,眼前所见就是这些人,古语有云,先知不见重于故乡,何况更是凡人呢?绍兴人在北京,很为本地人所讨厌,或者在别处也是如此,我因为是绍兴人,深知道这种情形,但是细想自己也不能免,实属没法子,唯若是叫我去恭惟那样的绍兴人,则我唯有如《望越篇》里所说,“撒灰散顶”

,自己诅咒而已。

对于天地与人既然都碰了壁,那么留下来的只有“物”

了。

鲁迅于一九二七年写《朝花夕拾》的小引里,有一节道: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

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

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留存。

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是他四十六岁所说的话,虽然已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岁月,我想也可以借来应用,不过哄骗我的程度或者要差一点了。

李越缦在《城西老屋赋》里有一段说吃食的道:

若夫门外之事,市声沓嚣。

杂剪张与酒赵,亦织而吹箫。

本月排行榜
本周收藏榜
热门小说推荐
授徒万倍返还,为师从不藏私

授徒万倍返还,为师从不藏私

叶秋穿越到了大荒世界,获得万倍返还系统。传授或赠送徒弟一样东西,就可以获得高倍暴击返还。叮,你送给弟子一颗洗髓丹,触发千倍暴击,获得一枚神髓丹。叮,你向弟子传了十年功力,触发百倍暴击,获得千年功力。叮,你赐给弟子极品宝器紫霞剑,触发万倍暴击,获得仙剑云霄一把。众弟子师尊实在太大方了,对弟子从来不藏私,什么都送。...

某科学的少年

某科学的少年

自由只是种幻想它不存在于世界任何一个角落某归宅部部长不讲规矩随心所欲于是成了别人眼里的何必在意只要自己开心就好...

空间小福女

空间小福女

谢依晴做梦也没想到,她刚买了一大袋零食,还没来得及吃上一口,就一不留神被撞进了古代。小小的姑娘,有一点点可爱,有一点点甜,有一点点迷糊,还有一点点暴力倾向还好,家里爷爷奶奶慈祥,爹娘宠溺,...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