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裹到了手?”
我拿着铁锹,往那黑毛上戳了戳。
这怪物不仅皮肉厚实,黑毛也要比我想象中的要厚长。
那成片而生的黑毛,长度估计跟女性的齐耳短发差不多。
铁锹传来的触感告诉我,这毛毯怪物的肌肉软中带硬,发起难来必然很有劲头。
如果要让我在水中和这怪物搏一搏的话,说实话,我怎么也树不起“全身而退”
的信心。
“你怎么逃回来的?”
我回头问,“这玩意儿裹上了手,恐怕不好开脱吧?”
旗娃浇淋完了酒精,王军英捡上棉签,在胳膊上涂拭着那冲鼻的酒精液体。
他回答我说:“是,如果下塘的时候没捏上匕首,没带电筒,我肯定就回不来了。”
“意思是你捅了它几刀,才游回来的?”
我问。
王军英点头,说:“几刀下去,它自然就松了力,我才扯得出手。
然后电筒一丢,它又去追电筒了。”
“排长真是牛!”
旗娃又适时的拍起了马屁。
当然,这也许是发自内心的赞叹。
我点着头,脑袋里浮现起了王军英在水中刀捅毛毯怪,然后抽身游水,逃出深潭的惊险画面。
的确,如果手电筒与匕首缺了一样,王军英恐怕就该长眠在潭水下了。
“对了排长,这张恶心的毛巾怪,会不会带毒啊?”
旗娃从包里找出了一卷纱布,眨着眼皮问道。
王军英摇头,缓缓答道:“不会,应该不会,有毒的话,那也没办法。”
“你们还记不记得我谈过一件事,”
王军英抬起头,“七九年那一次。”
正文第七十八章:乾坤
“哪一次?”
我回头问道。
脑袋里左寻右找,也没想起他所说的究竟是哪一件事情。
这时,底下的腿脚突然传来了异样感。
低声一看,有一只个头奇大的红褐色蚂蚁,顺着我的脚踝,一路爬上了我那赤裸的腿脚。
它在我的小腿上嗅来嗅去,走走停停。
那偌大的个头,更像是一只短脚的蜘蛛。
下到天坑以后,个头奇大的东西已经看过了不少,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抬脚一抖,踏脚一踩,我送走了那只大蚂蚁的性命。
转过头,我看向王军英,准备听他讲个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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