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青云看着两只小兔子,心中忽然冒起一个念头。
他把石头搬开,微微抬起竹筐,伸手进去摸出稍胖一点的那只小兔,捧在手心,扒开它的后腿仔细瞧着。
方竹拎着包扎好的大灰兔进屋,就见郑青云此番举动,好奇问他:“你干什么呢?”
“看看公母。”
方竹表情有些奇怪,吃野味的人还挑公母吗?
“不是,我是想起你说要多养些鸡,兔子是不是也能养几只?这东西下仔快,若是能凑一对儿就把两小的留下养着,反正也卖不上几个钱。”
方竹一听,觉得这也是个主意。
家里地不多,没余粮可卖,他们又没门路去城里谋个长久活计,只能靠别的法子挣钱。
听郑青云说,兔子比鸡还贵些,虽没那么多人爱吃,但也不难卖。
只是方竹从没养过兔子,不太有信心,“能养得活吗?”
“这东西还算好养,小兔子吃不了多少,这段时间可以先丢点菜梆子、萝卜缨,开春就能割青草喂着,不过是人忙些。”
“那倒没什么,反正还要养鸡,总少不了打草的,顺带的事儿。
只要能养起来就行。”
说话的功夫,郑青云已经把另一只小兔子揪出来看了看。
“我们运气不错,正好一公一母。”
“一窝的配对成吗?”
“行的,就是也许会死几只崽子。”
郑青云把小兔子重新放进去,又接过方竹手中的灰兔,“过两天我再带大黑去山里转转,看看还能不能捉几只回来。”
不过并非每次进山都能像今天这样好运,
想养兔子,这两只必然是要先留下的。
方竹点点头,想着成群的兔子,很是高兴——他们在越过越好呢。
“吃完饭我就劈根竹子编个笼子,现在天冷,就把兔子养在这屋里算了。
到时再把后院儿收收,垒个窝出来。”
“嗯,慢慢来,不着急。”
“姐!
姐夫,快来吃饭了!”
方竹话音刚落,方桃就喊道。
饭桌上,陈秀兰听过郑青云的打算,也是十分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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