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我在屋里过了一夜,很有心机地把手机落在我屋里,趁着我穿裤子的时候再杀个回马枪。
我说你,怎么就这么喜欢看我穿裤子?
你拿了手机还是不走,非要我的电话号码,我没给你,你就报谎警说你被绑架,想要吸引我的注意。
……
晚宴那天,你穿着个大露背裙,咱俩独处一室时,你很有心机地背对着我,让我看着你的裸背换裤子。
当晚咱俩就亲上了。
从此以后一发不可收拾。
天天求我用胡茬扎你嘴,就像现在这样扎你一样。
……
简意气得好几次想跳起来和他反驳理论,但是要和他理论,首先要承认她不是失忆。
简意瞪着他,觉得他丫的压根不是被她骗到了,而是假装被骗到,来看她笑话。
“明礼,你去死吧!”
简意抓着枕头砸他身上。
“这都是你自个做出来的事,有什么好害臊?”
明礼不怒不笑,脸色正经,甚至还带着点儿严肃。
他把枕头放回床上,一把拎起简意塞到自己怀里:“你把我忘了没关系,我说给你听,做给你看,我就不信你他妈想不起来。”
“你要干什么?”
简意在他怀里扑腾。
“带你去找回记忆。”
明礼不由分说抱着她出门,“小甜心。”
明礼带她找回记忆的方式很简单粗暴——去酒吧又承包了一次小甜心。
简意:“…………”
本来想直接坦白,但是看着他一本正经的傻样,突然想知道他能突破人类极限傻到哪种地步。
从酒吧承包完小甜心回到医院,推开病房门的那一刹那,简意双腿就是一软,要不是有门把撑着她,她都能直接瘫在地上。
一屋的红玫瑰,铺了一地。
下不去脚。
简意扶着门把,仰脸看明礼。
明礼龇一口白牙,笑:“9999朵玫瑰,喜欢吗?”
“你又……”
你又在哪儿搜的追妻宝典?
“我又怎么?”
明礼问。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