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哟,吃醋了啊?”
千若把坐便器的盖子打下来,一屁股坐在思远面前:“老实说,你是不是在吃醋啊。”
“谁吃你的醋啊,跟你又不熟。”
思远心里那是相当不爽,但又无计可施:“人家是高大上的九尾狐,我是矮穷挫的小网管。”
“喂喂,你还真吃醋啊?至于不至于啊。”
千若撇撇嘴:“男人真奇怪,你以为我不知道他是什么啊,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已经恢复意识了,都听见了。
不过事情都到这一步了,还能怎么样?”
“你……”
思远愣了愣:“你有打算?”
“当然,这家伙蠢萌蠢萌的,自持清高而且死要面子,再加上他那么厉害。
要是不忽悠瘸他,我都觉得对不起自己。”
“啊?我没太明白……”
思远的脑子有些糊涂:“什么跟什么?”
千若撅着嘴,眼睛看向天花板:“你知道吧,小时候我和我哥有一个共同的梦想,就是当降妖伏魔的游侠,白天路见不平、晚上捉鬼降妖,不过你知道,我们哪能碰到什么妖魔鬼怪啊,所以最后我哥当了警察,我去当了法医。
只能变相的完成小时候的梦想其实是很悲哀的好吗,现在一个大好的机会放在这,为什么不争取一下?”
思远沉默了片刻,面色凝重的对千若说:“英招说,只要是成了精的狐狸都是七巧玲珑心,你以为我们这水平能骗的了他?不要玩火,会死的很惨。”
“谁说咱们要骗他了?你真是太极端了。”
千若站起身,大大咧咧的拍了拍思远的肩膀:“这事交给我了,等会你该干什么干什么去,不是说要去接你爸么,快去吧。”
论智商,十个思远捆一块也抵不住一个千若,既然她都这么说了,那思远也没什么好说的,默默的收拾完之后,跟大狐狸打了声招呼就准备出门。
“慢,孤没许你走,你怎就自作主张。”
“今天要是我不走,你也甭吃我了,我爸肯定当场打死我。”
“怎可能,自古虎毒不食子,你家父亲难道比虎更毒?”
“如果让他误会我跟孙老板家的规矩谈恋爱的话,我觉得他肯定比虎毒。”
“凡人就是麻烦。”
大狐狸扭头看着千若:“女娃娃,你方才说什么?”
千若这时已经换好了漂亮衣服,来到了门口:“我带你去买漂亮衣服,狐狸大人。
你老穿这么一身可不行。”
“孤觉得这样甚好。”
“别闹。”
千若二话不说拽起大狐狸就往外走,而经过思远身边时,她俏皮的朝思远眨了眨眼睛,示意他该干什么干什么去。
看着千若带着大狐狸离开,思远这才长出一口气,抬眼看了看表,发现离约好的时间已经只剩下不到半个钟头了,这要是迟到的话,那自己那个时间看得比命重的老爹说不定得当着孙总的面给自己两巴掌。
穿上略微正常的衣服并洗了把脸来掩盖满脸的倦容之后,思远戴上头盔就骑着他那小电驴一路奔向了和孙总约定的地点,而在经过三十分钟的长途跋涉并四次差点被大货车碾压以及差点撞倒一老头还顺便碾死一条四脚蛇之后,思远才风尘仆仆的来到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饭馆。
其实思远很诧异的,按照常理来说,孙总这种土豪级人物,怎么都不可能请人在这种地方吃饭,要知道丢人可是丢他孙大炮的脸。
像他这种平时恨不得把奔驰车标当出租车标灯挂车顶上的人,在这么低调的地方吃饭,显然是有诡异。
走进约好的包厢,思远当时就愣了,因为包厢里除了自己老爹和孙总之外,还有一个昨天明明还干巴巴的女孩——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