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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臣不动声色地推开了已经坐到他腿上的那名艳女,起身时脸上有不易察觉的一丝波动。
我知道,他受不了那女人身上的香水味,连我在这里都闻得见,何况对一切浓烈气味过敏的他。
突然觉得男人们也可怜,到底谁在卖身谁买笑。
他才离开不到十秒钟,朱总已经一屁股坐到我身边,几乎要压着我的腿,胳膊也环过来。
我慌张回头望,程少臣果然也看过来,送我一个表情,大意是:“你活该。”
我领命,本来就是我自找的。
还好向楠也在,拉着姓朱的一通狂灌,他终于忘记我的存在。
就这样与向楠认识了。
那时他刚加入家族企业,与我们公司业务往来甚多,于是渐渐熟稔。
后来工作之余也会找我:“我想逛一逛周边的风景区,但又人生地不熟,谈小姐可否做向导?”
一直走到可以见家长的地步。
我无父,母亲与大哥在国外多年,几乎忘记国内还有一个我。
但他的家庭却实实在在地存在着,庞大,声名显赫,对我摆出一副三堂五审的架势。
其实连堂审都算不上,那个至少很郑重。
当时场面更像是选秀的海选,一堆毒舌评委铁了心地要刻薄到底。
这么糟糕的开始,当然撑不久。
身心疲惫地要求分手,向楠说:“谈芬,你不爱我,从来不爱。”
我爱他,可是从没爱到可以放弃尊严,从没打算把他当做生命的全部,甚至是生命中最重要的那一部分。
实在没有必要解释,他的控诉并不冤枉我。
晚上还是陪上司去应酬,这次是正经的客人。
不知道怎么回的家,直到第二天醒来,都对前一晚的事情毫无印象,明明没有喝太多。
但从那以后,再跟老板出去,每次开席前,程少臣都会轻描淡写地对主宾说一句:“谈小姐不会喝酒。”
然后用警告的眼神看我。
偶尔还是会想一想向楠,反而忘记了初恋。
每一段恋情,即使无结果,都不会毫无用处。
瞧,我曾经那样介怀我的十年,但是现在,我终于放下。
但想起向楠时,心口有一点钝钝的痛,需要一些力气一些时间才可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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