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每当这时便会想起沈安若。
明明有时看到她,仿佛看到镜中的自己,却是同途殊归。
她身上有某种我欣羡的特质,学习了很久,到底学不来。
我很喜欢沈安若。
就算不为别的,只为她能折腾到我那无所不能的上司,她的名字都足以令我想要膜拜。
最初见她,容貌秀丽,声音清柔,个性也恬淡,十分令人舒服的女子,即使你不喜欢她,也找不出讨厌的理由。
但也并不特别,把这些年来在程少臣身边出现过的全部女子排排序,她并不起眼。
我感兴趣的是她的态度。
她从不曾打过程少臣的办公电话,也不曾到过公司来。
按说,我那上司常常会闹失踪,遍寻不到。
程少臣当她是萍水相逢的过客,她其实也当他是,不冷不热,若即若离。
如果她在玩欲擒故纵,那她可真是厉害至极,因为我家上司才是玩这游戏的个中高手,敢以此招跟他对抗的人,即便商场的老狐狸,都要叫苦不迭。
可她眼神清澈,那其中只有淡然,没有算计。
倒是没想到他们真的结了婚,当然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离婚。
我本以为他们那样的波澜不惊,才更有可能天长地久。
离婚后程少臣出了国,走得甚为仓促,不像是要去公务,倒像是逃跑一般。
女子总会是受伤更严重的那一个,因为真的担心她,或许也有一点点原因是替我上司做侦察,那时总找了机会去见她,有时借口公事,有时制造巧遇。
不想她过得那样好,人虽然清瘦了些,但面色娇柔,笑容娴静,眼神甚至更加清透,清透到读不懂其中的任何情绪。
程少臣中间回来了两次,却是日益憔悴。
“累,水土不服,时差颠倒。”
他仔细罗列理由,竟忘记自己一向最讨厌向别人解释。
再后来,程少臣回国,重新接近她,屡碰钉子。
这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做过的最有耐性、最花心思的一件事,我们公司遭遇重大的危机,我们洽谈金额巨大的合同,他都不曾这样用心过。
从常理推断,这该是男人的劣根性作怪,得不到的总是好的。
可我上司按说不是这种无聊的人,他甚少做不产生效益的事情,谁若给他排头吃,无论男人女人,他连回击动作都懒得做。
他说:“报复一个人最好的方式是,当他不存在。”
据说沈安若没有无视他,而是鄙视他,我猜想他其实很享受被人鄙视的过程,因为他每次碰了钉子后都看似心情愉快,只不过,也很受挫折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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