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95章(第2页)

我是他们故事的见证者,我只是帮他们把那个世界发生的事情,转录成文字告诉你们了,只可惜表达能力有限,不能面面俱到。

偶尔还要逼得知知和殿下蹦出来,敲打我的脑袋,说:“你这样写ooc啦!

再这样我生气啦!”

或是“他和我不应该这样,你再好好斟酌一下,麻烦了。”

好吧,这两句一看,就知道是谁说的,殿下还和我客气一下,知知一生气就不出来,还让我卡文!

既然某人强烈要求,我就先说他,真是的,殿下你怎么这事儿也让着他,你不是主视角吗?!

好吧,就惯着他吧,哼

当第一次想到知知的过去,我就知道,他该是我的主角。

那个在垃圾星上诞生的孩子,身边都是为了生存而去繁育、并且贩卖自己亲人的贫民,他生来被明码标价,但因为体质问题售卖不出去而被迫流浪……

他童年见惯了生死和人情冷暖明明应该足够早熟,甚至应该走向自毁,但他遇见了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

就是垃圾山上的那次,小小的他仰望天空,第一次遇见了他此生的救赎。

他足够不幸,一路被抛弃被利用,差点死于虫口,但命运和他一次又一次开玩笑,偏偏赐予了他强大的基因融合能力。

他死而复生,但被谢慕远捡走,又跳进了火坑。

暗无天日的研究室,永无止境的实验,数不清的训练,他才七岁,就经受了太多的痛苦,因为虫族基因的问题,他长出了腺体,拥有了易感期,还被迫承认自己是跳脱于人类的怪物。

(其实我是这里才想到,或许最开始的AO是受歧视的,他们虽然有些方面优渥,但毕竟最开始出身实验室,再加上都是贫民家的孩子,骨子里是卑微的,“不同”

在世人眼里,就是不容易被接纳。

知知说,他有一个足够强大的信念,支撑自己活了下来,但是没想到信念也会奔他而来。

所以我真的很喜欢一见钟情,再遇倾心,最后奋不顾身双向奔赴的戏码。

殿下说,基因替他选择了知知,第一眼见到,就不觉得知知是怪物。

他那时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只觉得那双眼睛好漂亮,漂亮到让他忘了皇家礼节,唐突地脱口而出。

当然,某人被夸得也很开心就是了,导致他后来一度认为自己的脸重要无比,没有脸殿下就不会喜欢他了(这傻孩子)。

殿下的出现,为知知注入了新的活力,可怜的小孩找到了喜欢自己的大哥哥,只要不被做实验,肯定就要去找殿下玩,只是后面实验太多,还不好意思爽约,他只能找克隆体帮他顶一下,看人家高高兴兴地回来,知知还吃醋哈哈哈(对不起我笑得好大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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