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时别扭又僵硬,不成想,成片竟是意外惊喜。
仿佛回到了十七年前,两人成婚的那天。
那天的仪式很是简单,喜服也不如影楼的精致,没有公婆帮忙把持,夫妻俩忙里忙外的,到夜里时已然精疲力尽。
本是搭伙过日子,相携走过十七个年间,回望之时,竟是多了几分浓情蜜意的滤镜。
时间可能是爱情的稠化剂。
尽管如今各自长了皱纹,生了白发,但落在对方眼中,依旧是初时最好的模样。
关了灯,相爱之人难免又温存一番。
三个月后,宝珠像只笼中野鸟,伤好了,也彻底关不住了。
“我要去打工呜呜呜……”
“我不会跟野男人跑了的,我像苍天保证,我发誓!”
“哎哟,我胸口闷,脑袋疼,我这是憋出病来了,人是群居动物,我得出去感受一下人气啊!”
……
宝珠使尽浑身解数,“无所不用其极”
,可惜这事夫妻俩处在同一战线上。
五年前,村里就有个女孩上外省打工,结果出去好几年了无音讯,半毛钱都没给家里寄。
家里人怕她被拐卖了,就报了警,没找到人,结果前一年,女孩回来了,还带回了个一岁的孩子。
据说是和厂里的一个男的未婚同居了,女孩被骗去了男人老家结婚,这才发现男方家一贫如洗,穷得叮当响,生了两个孩子后,男方家对她的管控才算轻了,于是她抱着一岁的女儿跑回家了。
成了笼中鸟,宝珠无比后悔退学的决定,还不如在学校读书呢,虽然要早起贪黑上课,还要写作业,但好歹热闹,有一堆同龄人玩啊!
世上没有后悔药,宝珠只能勤奋的每天靠刺绣挣点钱,存够了钱再招呼上几个小姐妹出去玩,吃吃喝喝逛逛,买点心仪的东西。
跛子像上学时那样,每个月都会定期给她点零花钱,加上自个挣的,宝珠的裤兜永远是小姐妹里最充实的。
这天,宝珠和芬儿又上了镇上的金店买饰品了。
宝珠戴假饰品过敏,发红发痒还起疹子,因此向来只戴金银首饰。
芬儿长相中上,在学校里算是拔尖的水平,刚上初一时跟宝珠一样遭到排挤,因此她初中刚上一个月就辍学了,转而去县里的纺织厂打工。
在那之后,她眼高手低的,买的东西全是挑好的品质,宝珠因此很是羡慕她财务自由。
宝珠挑了副银耳环,芬儿则一改往常,敲定了条纯金的新款金项链。
宝珠惊羡道:“芬儿,你最近出手怪阔绰的啊。
不会是勾搭上大老板,升职加薪了吧?”
“呸,秃头掉牙的老抠门一个,谁看得上?他要是肯提拔我,肯定是纺织厂即将倒闭,工人全跑光了!”
芬儿得意地笑着,戴着项链转了好几圈让她瞧。
“怎么样,好看吧?还是黄金上档次,贵气又好看,以后我才不买那些银的了。”
宝珠不甘心地收起了银耳环,反驳道:“银的怎么了?长得好看的人,戴个破烂都是好看的!”
“我又没说你,你较劲啥?”
芬儿撞了撞她的肩膀,说道,“你明儿个上我家里去,挑三副耳环送你。”
有礼物收,宝珠立马又高兴了。
她狐疑地看着芬儿,问道:“你不会当真勾搭上大老板了吧?”
“别‘勾搭’‘勾搭’的喊,怪难听的。”
芬儿克制地捂嘴笑道,“不算,不过也差不多。
我们正在热恋期,他对我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