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4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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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胆战心惊地想象沈念恩滥用职权把我的身份公布于众,然后与我签下不平等条约,密室一囚误终身,皮鞭与凉水齐飞,手铐共蜡烛一色。

我像那被绑起来的小羊羔,他手里的小皮鞭狠狠地抽打在我身上。

我被自己的想象力吓到了。

冷静,innerpeace。

妈的,冷静不下来。

沈念恩不像是能够和平分手的人,更何况是以这么坑爹的“我不认识你”

做理由。

他满脑子四书五经,背熟了“子不语怪力乱神”

,就算能接受借尸还魂这一官方说法,也未尝不会做出什么极端的举动,让我重新变回尸体,不成功便成仁。

不行,我得赶紧闪人。

李叔为我找了好几个买家,言语中不是不惋惜的:“茶舍生意兴隆,夫人再坚持几个月便可回本了。”

我笑笑:“小姑嫁人了,身上的担子便轻了一半。

我顶着未亡人的身份,也不好总是抛头露面,趁早卖了铺子,买几亩薄田养老才是正道。

再者,也不能让人背后嚼舌根子说,堂堂县侯,连妻子的寡嫂都养不起?”

李叔深以为然,四处一宣传,茶舍不用压价便迅速脱手了。

万佚闻和倾羽再过几日就要成亲。

时间太赶,我只能把聘礼直接当成嫁妆,也来不及添什么,就那么原样送回了夫家。

倾羽劝我留下一半,日后生活也好有个保障。

我笑:“傻丫头,嫁妆是姑娘的门面,哪有自损门面的道理?”

她没奈何,偷偷在我妆奁里塞了一千两银票,还以为我不知道。

万佚闻和倾羽两人也算是般配,他们都对身外事不甚在意,家里也再没什么亲眷,觉得在哪摆酒都差不多,因此只计划借知州的府邸摆上几桌意思一下,请几个青塘当地的官僚乡绅凑凑热闹,便算是礼成了。

也就是说,将是沈念恩一手操办两人的终身大事。

一道刻着“沈”

字的金装晴天霹雳就这样没经过我同意,裤衩一声砸在本人的头上。

悲催的是,我作为倾羽唯一的娘家人,又不得不出面帮着新娘子谋划婚事,任何借口都是枉然。

我只能顶着避雷针拉着小满,战战兢兢地上沈府拜山头。

然而出乎我意料,无论是他还是知州府的人,都没有半点为难我。

我几次上门,一次都没遇见他不说,管家也是客客气气地指哪打哪,绝不消极怠工。

小满笑我胆小如鼠,自视过高,我却仍旧不敢松懈半分。

他会有那么心宽?一定有厉害的后招等在后面。

然而直到两人成婚那天,我也只见过沈念恩的一个一闪而过的背影而已。

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是他已经移情别恋,对春红再没执念了,还是他存着猫捉老鼠的心思,让我先把自己吓个半死,完全失去反抗意志之后,再一击而中?

如果是后者的话,不得不说,他这套战术十分有效。

我快被吓死了!

呜。

日子就在我提心吊胆中缓缓流逝,九月初十,倾羽成亲了。

我细细地给她上了个明艳动人的妆容,笑看着她:“新嫁娘果然最是漂亮,我见犹怜呢。”

倾羽的双眼泛着盈盈水光,抓住我手腕不放:“姐姐,跟我一起走,以后我来养你。”

我笑着摇头:“这个问题,我们不是已经讨论过?不,我不是能被圈住的人,就算是饥一顿饱一顿,我也要按自己的活法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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