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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逻辑非常奇怪。
假设这世上真的有鬼这种东西,那只有极少数的人见过鬼,到底是因为他们有特异功能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东西,还是因为鬼只找了他们,并没有去找过别的人,这个问题是无法回答的。
相对大众化的观点是,极少数人见鬼,是因为鬼只找上了这极少数人,而不是满大街到处有鬼只有这极少数的人有火眼金睛能看见它们。
但他这么一说我马上就明白了。
因为我恰好看过前几年很火的一部漫画,就是讲有个中学生能看见别人都看不见的妖怪。
按理说妖怪如果想吃人,确实是找看不见妖怪的人更容易得手。
看得见的受到攻击多少还能防御或逃跑,抓起来肯定困难得多。
但这些妖怪们很少会去为难看不见它们的人,反而觉得被中学生看见是一种冒犯,不断找他的麻烦。
中学生因此生活十分悲惨,万幸后来遇到了温柔待他守护他的亲人和朋友,才从妖怪的困扰中解脱出来。
——那是个温暖的故事,让我一直感动了很久。
从这个角度说,鬼确实喜欢找能见鬼的人。
所以对于鬼,知道它的存在要比不知道来得更危险。
我点点头,“你说的没错,是这个道理。”
又想起我好像几分钟之前还在思考特异功能的事,算来能看见鬼也可以算是特异功能的一种吧。
这样说着车就到地方了。
司机一直把我送到楼门口,我付了钱,跟他道了声谢,就下车来,看了看表4点还不到。
下午见这么一趟嫌疑人,来回路上俩小时,在看守所等了一个小时,真正跟“白景皓”
说话的时间,反而好像也就10分钟。
李桂梅家住的是老牌国企的家属楼。
我站在楼下往上打量,这楼一共有7层,最上面两层一看就是后接上去的,所以最初楼房刚盖好时只有5层。
这楼年月短不了,但从外表看来,应该是近几年刚翻新过,很像模像样。
我在楼下踌躇了一会要不要去超市买点水果什么的带着,想了半天觉得好歹我也算半个检察官去见个证人还拎两兜水果,那也太没出息了。
就一咬牙空着手往楼上走。
大妈家在4层,我按了两声门铃,等了一会,就听到门里传来一声很年轻的女声,问:“找谁?”
作者有话要说:为雅安祈福天佑中华
☆、(五)证人
大妈家在4层,我按了两下门铃,等了一会,就听到门里传来一声很年轻的女声,问:“找谁?”
我忙答道:“请问是李桂梅家吗?”
年轻女人顿了一下,又问:“你找她什么事?”
我一听这至少是没走错门,拿出检察院的介绍信,冲着猫眼给她看了一下。
“我是市检察院的,‘白景皓’的案子现在正在院里审查起诉,我想向李桂梅了解一些情况。”
“我妈生病住院了,没在家,你走吧。”
生病住院了?我心里暗叫不妙,转念一想觉得不对,这应该只是她赶我走的借口,就说:“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希望您能配合一下我们的工作。”
心里想她要再推辞就搬出强制措施来吓唬吓唬她。
果然我一提到法律规定,屋里的女人就犹豫起来,半晌才小声说:“都跟你们说过好几遍了,这还有完没完……”
那时屋里更远的地方传来一声很洪亮的声音:“姑娘,外头是谁啊?”
李桂梅的女儿只好给我开了门,连连叹了几口气,大声回答道:“妈,检察院的人,又来问那案子的事了。”
一位身材矮胖的大妈很快就从屋里出来了,一边在围裙上擦手,一边笑着对我说:“没问题,一定支持你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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