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秀咋得了?”
阮刘氏拉上小闺女的手往屋里走,笑盈盈的看着她,满眼慈爱,伸手抚了抚她的发顶。
眨眼间,她家小闺女就长大了,模样身段别说村里寻不出第二个,便是拢了周边的几个村,也是数一数二的。
这般想着,就涌出股自豪感来。
阮如秀将手里的小包递了过去。
“娘这是我以前穿的衣裳,现在穿不上,太小,送给初秀罢。
虽是旧衣裳,都不显颜色,却没有补丁,我洗的也干净,没什么不妥的,你看三婶愿不愿意要,初秀嫁过去,总比穿她以前的衣裳要显精神点。”
整日窝在屋里做绣活,和在外面干粗活家务自然是一个天一个地,阮如秀的旧衣裳,洗的略显发白,连花色都掉的差不多,针线紧密,绣出的花样还在,都是浅色衣裳,倒是有些清新意味,平素穿出去还是很显体面的。
两身衣裳还有双鞋子,阮刘氏翻看了遍,喜上眉梢的握住小闺女的手。
“这衣裳鞋子,你三婶准喜欢,初秀很少穿这样的好衣裳呢。”
婆婆抠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衣裳没破成条儿,只要能穿就绝不会给钱置办,再者小孩子家家的长着个头呢,凑和着穿穿就行了,家里的大人两三年就会给一身新衣裳。
因此,初秀平日干活穿的衣裳是由她娘阮永氏的衣裳改小给她的,至于新衣裳得留着到逢年过节的时候,平日里不穿也会拿出来晒晒阳光,就想让它新的久点儿。
“嗯。”
阮初秀点点头,起身道。
“我回屋了。”
阮刘氏看着小闺女离开的身影,想着刚刚丈夫离开时的模样,这父女俩真像!
☆、第12章
阮刘氏拿着小闺女送来的衣裳鞋子,去了趟东厢。
东厢屋里,阮永氏靠着床头,低垂着头,正在默默的发呆。
琢磨着明儿回娘家,要怎么跟娘开口,倘若有点别的法子,她也不愿意总是累娘为她操心担忧,再者,家里的大嫂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儿。
有时候她就想,这人呐还真奇怪,老实厚道心有顾及的,总会被一再的压着欺负着,柿子捡软的捏,大抵就是这么个意思,想想还挺悲哀。
“初秀娘。”
阮刘氏喜滋滋的进屋,顺手将屋门合上。
“想什么呢?”
阮永氏抬头笑道。
“大嫂。”
“来瞧瞧。”
阮刘氏眉开眼笑的走到床边,将手里的小包搁床上。
“是如秀让我送来的衣裳鞋子,虽是旧衣裳平素穿着还是顶好的。
你也知,如秀内向不爱说话,和她爹一个模样,这不,心里想着妹妹呢,还拐道弯的让我送过来。”
她有点儿心虚,觉的对不住初秀。
初秀和如秀俩个孩子,要是差远些还好,就隔了几个月而已,一个养的跟闺中姑娘似地,娇娇俏俏,一个小小年岁就开始帮着拾掇各种家务,又黑又瘦。
好不容易挨过天花,成亲时连个嫁妆都没,按理来说,如秀有能力应该拉把初秀,可她这小闺女啊,天生的淡性子,也不知道随了谁,自小没怎么操过她的心,阮刘氏这当娘的也就不好唠叨。
眼下见如秀送了两身旧衣裳双鞋子,她心里呀就松了口气,觉的来见三弟夫妻俩,底气就足了些。
“如秀这孩子,有心了。
初秀也就一身像样点的衣裳,如秀这衣裳呀,送的正正好呢。”
阮永氏太过意外,一时间倒是不知道夸什么好,细细的看着床上的衣裳和鞋子。
“这么好的衣裳,如秀送给初秀,她自个穿什么?”
遂又细细的念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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